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5-08-03 点击次数:3379
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佛山市石湾镇太平街106号及石湾镇跃进大街1号
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石湾镇太平街106号及石湾镇跃进大街1号,根据《岭南米酒生产线调整与制作展示区建设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和《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变更函》[2015]8号,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白酒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主要生产车间包括煮饭车间、发酵车间、蒸馏车间及冲制车间。由于历史原因,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完善环评报建手续,为此该企业委托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对企业现状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已投产,营运期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大气环境影响:酒曲粉碎粉尘、糟水池及生产过程中产生臭气、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等;
2、水环境影响: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及食堂餐饮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各种洗罐废水、过滤设备清洗废水、冲瓶废水、发酵和蒸馏冷却水等。
3、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和餐余垃圾、酒糟、废硅藻土、不合格空瓶、废包装纸箱、废猪油等一般工业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排入沙岗污水处理厂;洗罐废水、过滤设备清洗废水、蒸馏后的酒糟水混合物收集到糟水池后外卖给养殖场等相关单位;冲瓶废水部分回用于冷却水的补充,部分用于厂内地面清洁,剩余部分与地面清洗废水混合后排入沙岗污水处理厂;发酵和蒸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酒曲粉碎粉尘经旋风除尘装置处理、锅炉使用清洁燃料、车间加强通风。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严控废物交有严控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可利用的工业废物(如酒糟、废猪油等)可交给厂外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交一般废品回收公司处理。
4、噪声
各生产设备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建设单位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同意本项目位于现址生产?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7-82274320;
通讯地址:佛山市石湾镇太平街106号。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1851212;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安数码城2期818室。
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