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大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8-03 点击次数:2469
佛山中大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佛山中大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粤环[2007]99号关于印地《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内容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中大口腔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志康保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佛山中大口腔医院是一所口腔专科医院,建筑面积2000m2,为租用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181号建筑(普君新城社区二)的办公楼局部1F、2F,以及其裙楼2F,经营性质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拟设门诊诊疗科目为口腔科(限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限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限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规划设置15张床位,20张牙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该医院租用为租用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181号建筑(普君新城社区二)的已建物业进行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医院的装修,主要污染源为建筑垃圾、装修噪声、施工污水和扬尘。
营运过程中主要污染包括: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医疗垃圾暂存室臭气,空气压缩机、分体式室外机等公建设备噪声,医疗器械噪声,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泥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项目在施工期过程中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堆放及时清运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和临时隔声屏障;施工污水经预处理后引至镇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扬尘主要采取洒水和设置细目滞尘网措施防治。
营运期:项目备用发电机、变配电房、停车位等公建配套设施均依托普君新城社区二提供,故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污染物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有:①废水:项目日常主要产生的医疗废水经隔渣过滤、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汇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外排污水要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镇安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废气:医疗垃圾暂存室采取定期消毒、清洗、喷洒生物除臭剂和及时清运垃圾等方式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固废:医疗垃圾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对医疗固废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每天收集后暂存在垃圾中转站内,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运至项目普君新城社区二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④噪声:本项目不设锅炉、热水器、冷却塔。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空气压缩机、洗衣机等公建设备,以及医疗器械噪声。空气压缩机、空调机组等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使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佛山市、禅城区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施工期内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等均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在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理,文明施工的基础上,可使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后,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志康保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13377652766 邮件:450014840l@qq.com
通讯地址:528000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州大道中68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燕丽; 联系电话:0757-81851212;
电子信箱:violetzhan@163.com。
通讯地址:52820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七、公示时间
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